工程簽證是在工程施工過程中,由于設計的更改、臨時的變更等引起的。工程量、合同價款、支付方式以及雙方所需要承擔的責任,一種臨時性補充協議。它在承包合同簽署之外、施工過程之中產生!
不管什么樣的設計都不可能盡善盡美,臨時更改設計不合理之處在施工過程中也是必然的。因此,工程簽證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。在工程簽證的過程中,一定要注意好這4個細節:
一、控制好工程簽證時間。原則上需要在相應工程結束后的一個星期內完成;對于隱蔽工程則需要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完成即可。
二、簽證內容要詳細。比如簽證原因、位置、日期、數量、尺寸、結算單價及結算方式等;另外,簽證單后面必須附帶本次簽證的原始資料。
三、注意簽證過程中的細節問題。一是現場簽證日期和實際不符;二是分清直接費和只計稅項目;三是辦理材料單價的簽證時,弄清準備材料。
四、不予簽證的三種情況。一是未經設計及甲方人員書面同意,施工單位自行提高的一些材料用料需求的,不予簽證;二是在竣工圖中體現出來的,一律不予簽證,這樣做的目的是避免竣工圖和簽證重復計算;三是沒有附帶本次簽證原始材料的,不予簽證。